对佛教半信半疑的很多人,他们对这个就会大做文章,就说宗教这个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因果同样也是信则有、不信则无,他有这样的一个误解。对这个问题我作了几个分析,首先是认为因果业报信则有,不信则无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因果业报视为心理作用,单纯地从理论上来说,因果业报、尤其是业果是一种心理作用;但是他说的心理作用和咱们说的心理作用有所区别。他所说的心理作用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而我们所说的因果业报的心理作用是因为我们所见所闻、眼看到的、耳听到的、鼻闻到的、舌尝到的、和身触感到的一切所见所闻的事物,将会在内心世界中留下一种好的、坏的、或者不好不坏的三种不同的嗜好或者习气,这种习气会导致你未来世对任何一个事物的看法,包括人生观和价值观和伦理观等会起作用。相当于轮船在大海里边儿的指南针一样,令你往何处去起决定性作用,也就是说让自己受苦还是快乐、成功还是失败、失去还是获得的根本所缘,这就叫做我们的心理作用。我们这个心理作用的意义就是由于你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伦理观或者咱们现在最喜欢说的就是爱好、习气、习惯、见解,对自己的事业、家庭、工作、对自己的今生乃至来世,苦与乐、得与失、荣与辱等等直接的根本因素。这种心理作用就不是说信则有不信则无,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它就是这个样子,它的存在于否不依赖于你的信与不信。比如说它是白的你信不信没关系,因为它是不是白的不依赖于你是不是承认它是白的;它是黄的,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它就是黄的。同样的道理,因果的“善有善果,恶有恶报”或者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它是一种事物它本身的变化的法则,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事物的它本身发生的变化就是如此。因此他所说的信则有不信则无作为心理作用为理由,那是不合理的。
第二个原因是把因果业报视为迷信。
因为看不见摸不着,盲目地一种对因果的崇拜,对自己理想化的境地的一种崇拜,他是这么认为的,又错了。因果业报不是一种迷信,而是一种理信,因为时时都有稳如泰山一样的事实根据和理论依据来证明,任何一种理论是驳不倒因果真实的存在。所以说它不是迷信,反到认为信则有不信则无才是迷信的,因为他并没有明白什么叫因果的法则。如果你一定要承认因果不虚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的一种迷信,那你必须承认一件事儿,喝酒的喜好,养成坏毛病,信则有不信则无,也就是说那些不相信喝了酒之后变成坏毛病,不喝就受不了,不相信对酒再着迷也不会养成这种习惯。吸毒也不会有这种毒隐,你必须这样承认,因为这就是因果法则在内心当中产生的一种业力和最后的爱取所执的结果的最明显的标志。如果说你承认信则有不信则无,也就是说只要你不相信吸毒就会产生毒隐的话,毒隐就不会产生,你吸了多长时间也不会发作毒隐等等违背离现实的很多道理。这就是说明不是相信因果是迷信,不是信则有不信则无,而是视它为迷信者才是迷信。第三个原因就是因果业报视为神鬼的赏罚,这是错的。因果并不赖于鬼神的赏或者罚,有些因果的由来跟鬼和神一点关系也扯不上,有些可能于鬼神还是有关系。比如说人与人之间发生了矛盾,因而你伤害了他,他就是复仇,由此导致了你剧烈地痛苦,那跟神和鬼扯什么关系呀?没什么关系,可是你得罪了神或者鬼他也会报复你,将来让你遭受一些苦难等等,那可能是跟鬼神有关系。可是这些关系并不是他赏你的或者罚你的,而是由于你的心理的状态和他的心理的状态的贪嗔痴,或者由于缺乏慈悲和智慧的贪嗔痴的缘故相互发生冲突和毛盾,因此是一种纯粹的鬼神和人之间的相互的报复的一种行为,和就人与人之间相互的报复复仇一样没什么,所以说不能把因果视为神或者鬼的赏罚。你作坏事作多了,也没有什么像法官一样的上天罚你,真正罚你的就是你自己内心相续中的烦恼和业力。龙树菩萨不是说嘛:“自己是自己的最大的救护,唯一你自己才能解救得了你自己。除自己之外没人一个人能救得了你;自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因为唯有自己才能够彻底地毁得了自己,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一个人能毁得了自己。”好,这就是第三。
那么在论当中说“汝今自有过,而于回向我,如人乘马者,自妄语所成”,这是龙树菩萨在《中论》中所说的。就是你说因果是迷信,你又说信则有不信则无,然后把这个罪过盖在信仰因果者的身上,就相当骑着马找马一样的愚昧。
节选▏夏坝活佛《因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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