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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比量与三段论

发布时间:2022-12-08 21:23:06作者:大悲咒在线网

三支比量与三段论

  逻辑是一般治学的基本知识,即使是佛学研究也不例外,尤其在佛教论典中,论师们常使用因明论证某一论题,如果能具备逻辑知识,就能运用逻辑观点帮助我们厘清论师的论证理路。本文以论典中常用的三支比量为例,从西方逻辑的三段论加以解析,以扼要说明逻辑在佛学研究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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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某一构作论者立如下比量: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喻〕譬如瓶等。

  以上所举三支比量论式,相当于西方逻辑的(定言)三段论;亦即三支比量中的「宗」、「因」、「喻」,相当于三段论中的「结论」、「小前提」、「大前提」。不过相较于三段论,三支比量则是一种倒装的、省略的写法,因此初学者往往无法充分理解其中的论证理路。如果我们试着以三段论改写以上所举三支比量,那么它的论证形式就更为清楚,其三段论如下:

  〔大前提〕凡「造作出来的」(中词)是「无常」(大词)。

  〔小前提〕「声音」(小词)是「造作出来的」(中词)。

  〔结论〕所以,「声音」(小词)是「无常」(大词)。

  三段论的一般意义是由两个前提(大、小前提)和一个结论所组成的演绎论证,其中大前提是包含大词的语句,小前提是包含小词的语句,而将小词和大词之间的关系连系起来的,则是透过分别出现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的「中词」。在三段论中,中词至少要在某个前提里是周延的(即出现在全称量词之后或出现在否定势词之后),就能起媒介作用,而把小词和大词连系起来,组成结论。在上例中,大前提是「凡造作出来的是无常」,小前提是「声音是造作出来的」,其中中词「造作出来的」在全称命题的大前提里是主词(即出现在全称量词之后)故是周延的,在肯定命题的小前提里是谓词(即出现在肯定势词之后)故是不周延的,由于中词「造作出来的」至少在大前提里是周延的,因此能起媒介作用而把小词「声音」和大词「无常」连系起来,组成「声音是无常」这个结论。

  相较于上述三段论论式,三支比量可以说是一种倒装的、省略的写法。首先从倒装来看,三段论是经由大、小前提而导出结论,然而三支比量则是先提出结论(宗),再说明支持这个结论的理由―即小前提(因)和大前提(喻),这种逆向的论证方式,对一个初学者而言,比较会有理解上的困难。其次,从省略的写法来看,三段论中的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都由完整的语句―即主词、系词和谓词所构成,可是三支比量除了「宗」这一支是一个包含有主词、系词和谓词的完整语句外,「喻」支通常省略掉相当于大前提的语句(喻体)而仅保留对论证只有助成作用的喻依,而「因」支其实是小前提省略掉主词的省略写法。如在上例中,喻支「譬如瓶等」(喻依)系省略了相当于大前提的「凡所作,皆无常(凡造作出来的是无常)」这一个语句(喻体),而因支「所作性故」其实是小前提「(凡)声音是所作性」(相当于因三相之「遍是宗法性」)省略掉主词「声音」的省略写法。像这样的语句省略,加上前述论证上的倒装,使得初学者往往不容易弄清楚其中的推论理路。因此,如果能熟悉三段论的论证方法,就能帮助初学者藉以解析三支比量,而使某一论题的论理更为清楚。

  以上系从三段论说明如何帮助我们理解三支比量。当然逻辑在佛学研究中的应用并不限于此,本文以三段论为例仅指出其中一端,目的不外显示在研读论典乃至从事佛学研究的过程中,逻辑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辅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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