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孝宗弘治十四年(公元一五○一年),山西和顺县有一位农夫,缴完粮税以后,去布政司领取通过关卡的文件。
当天夜晚,他梦到:县城隍到省城南门,撤走随从,只留下一位穿青衣的人驾驶马车,并且告诉农夫说:「你暂且跟我去参加会议!」
于是,农夫便跟随他,来到一个省府县城隍都在的地方。太原府、平阳府、大同府这三府的府城隍坐在上面,泽州、潞州、汾州、泌州、辽州这五州的州城隍坐在前面的席位。其余州县的县城隍,也都依照次序坐好。
茶喝完了一会儿,有一位官吏送来一些文书,放在桌案上面,并且说:「这是山西新考中举人的榜单!」
另一位官员开始唱名:「第一名是李翰臣,他是大同府的学生!」
大同府的县城隍起立回答:「他孝顺父母,友爱弟兄,经常给别人方便!」
那位官员念到:「第六名陈桂……」
和顺县的县城隍回答说:「他遵守父亲遗命,侍奉继母颇为孝顺。」
念到第三十四名,县城隍答道:「他曾经放高利贷,逼死两条人命!」
坐在中央的大官便在他的姓名上打一个「×」。
念到第四十一名,县城隍回答:「他不孝,而且赶走自己的胞弟去做别人的佣人!」
坐在中央的大官又打了一个叉。
念到第五十九名,县城隍又回答:「他捏造文书,喜欢唆使别人争讼,影响了好几个家庭,害死了多少人…。」
坐在中央的大官又打了一个大叉。
唱完名后,坐在中央的大官命令众人各列举出所知道的事实。
大众推举了二十五人,坐在中央的大官选择了九人,命令缮写的人书写名册,并且告诉验证的使者说:「一个月内进场,快去!不可耽误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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