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在国家和国际安全局势中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问题交替上升,其中由民族、宗教、领土等问题引发的纷争和冲突呈上升趋势,宗教因素已成为21世纪影响国家和世界安全的一个不容回避的变量。美国“全球接触研究所”(Institute for GlobalEngagement)正、副所长罗伯特·A·塞佩尔(曾任美国务院首任国际宗教自由事务巡回大使)和丹尼斯·R·胡佛主编的论文集《宗教与安全》①汇聚了各方专家的观点。
首先,该书指出宗教已成为影响国家及世界安全的重要因素。
21世纪将是一个宗教暴力和战争频发的时代。当前,各种宗教狂热分子以及机会主义者正试图利用宗教意识形态所蕴涵的巨大能量提升暴力的程度和范围,这有可能给人类社会带来空前的破坏。事实上,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宗教与安全以及宗教与战争的关系问题就成为美国学界议论的热门话题,这种关联性在90年代中期美国国内有关“文明冲突”的争论中得到进一步展现。但遗憾的是,由于美国决策者对这个问题重视不足,才出现了“9·11”这样的重大安全事故。多年来,美国不愿正视宗教与国家安全的关系问题,主要是因为:美国历来在法律和文化上强调政教分离;美国人习惯用传统的强权政治思维方式分析国际事务;美国民众对宗教议题十分敏感。然而,美国人现在已认识到美所面临的安全威胁已发生质变,尽管美国拥有超强的军事实力,但也只能达到有限的安全防卫目的。从战争角度看,“敌人”的性质已发生变化,因此未来战争将不再是常规意义上的两军对垒,更多的是低烈度冲突和非对称战争或城市战。该书赞成英国哲学家洛克“理想者胜过利益者百倍”的说法,认为宗教信仰一旦与利益相结合,它所产生的力量将是致命的。在非洲、亚洲、中东以及美洲,宗教信仰与利益群体的结合正形成一股日益强大的力量,宗教因素在各种冲突中的作用已变得十分显著。以下一些佐证或许有助于人们对问题严重性的理解:印度古吉拉特邦印度教徒与穆斯林的紧张关系;伊拉克国内穆斯林什叶派与逊尼派之间斩不断、理还乱的仇结;乌干达的“圣灵军”挑拨一派基督徒打压另一派基督徒;日本奥姆真理教徒在东京地铁施放化学毒气;表现为阿以冲突的穆斯林与犹太教徒的夙仇;东欧基督教各派别———东正教、天主教和新教———教徒间前所未有的敌意与仇视。
宗教之所以成为21世纪冲突和战争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主要是因为:其他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机制似乎已经失败;宗教能够为社会正义提供意识形态依据;宗教能够为内部包容和团结提供基础;宗教出现了“民主化”趋势。
其次,该书分析了宗教因素作用上升的社会根源。人类社会在20世纪所面临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复杂,而各种意识形态理论并未给人类带来希望或快速解决问题的办法。于是,宗教便作为一种“缺席的意识形态”登场亮相,填补真空。既然人类智慧不足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人们便去寻求超自然力量,为自己提供暂时的精神安全。宗教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作为一支新的充满活力的强大力量出现在政治舞台上的。
与此同时,政教分离的概念开始受到质疑,国家核心论以及国家控制一切权力的传统政权思想正在经受重大挑战。人权组织和环保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在对国家发起政治挑战;私人军事集团和国际恐怖组织在挑战国家对军事力量的垄断。人们日渐意识到,国家在概念和实际运作上都已经破碎和失败,因为它不能与时俱进。这一切导致了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等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发生重大变化。
宗教因素作用提升还得益于其明显的“非机构化”趋势。个体信徒和小团体倾向于“民主”宗教,倡导独立思考,主张以个体信仰形式取代集体信仰形式,且不再附属于传统的宗教权威机构(清真寺、寺庙和教堂)。这种现象在非洲、美洲、欧洲、南亚和中东地区十分普遍。在这一背景下催生的宗教极端分子认为,现在社会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公正和不公平现象是对神的冒犯,服从上帝(或真主)的人应当以神的名义行动起来。传统战争规则以及国家和世界安全正越来越多地受到这些自称为对上帝(或真主)负责的个体信徒(宗教极端分子和宗教恐怖分子)的挑战。此外,由于宗教因素与种族(民族或部族)、语言、地域、政治和经济等诸社会要素之间存在着密切互动,因此宗教所引发的冲突或战争其广度更大、强度更高、更为惨烈,且持续时间也更长。
第三,该书指出国家对宗教采取强制性措施可能产生安全危害。人类有着与生俱来的宗教意识,这是一种自发的精神追求。从这一点看,宗教具有社会稳定剂作用,因为它为人类实现自我完善提供了机会。因此,如果国家强制推行无神论、某种宗教或是世俗主义,其安全和稳定将不可避免地受到严重威胁。
宗教信仰一旦受到压制或迫害,其信徒必将采取各种形式与国家抗争。例如:(1)开展地下活动。秘密结社是受迫害宗教团体普遍采取的一种行动方式。尽管这些秘密活动并非都是反叛的或激进的,但从长远看这些组织和团体都是影响社会安定的潜在因素,而且很可能被国家的敌人所利用。(2)圣战与武装反叛。最终能够存活下来的受迫害宗教团体大多培养了积极有效的军事传统且极富战斗力,他们在捍卫宗教信仰过程中磨练成顽强的圣战斗士。锡克教徒、德鲁兹派穆斯林等就是典型代表。(3)殉教。受迫害的宗教团体很容易接受末世论和殉教思想,有些受迫害的宗教团体甚至把国家视为恶魔的化身,认为自身遭受苦难是神的旨意,要追随神、献身于神,即使是采取暴力反叛行动也在所不辞。(4)与邻国或国际友好势力相勾联。绝大多数宗教都是跨国界的,有些散布在某个大陆上,有些则覆盖全世界。在某一国受到迫害的宗教或宗教派别,在邻国或许占据着统治地位,或者至少拥有更多权力或受到更多尊重。这种情况产生了明显的政治和外交后果。受迫害的宗教团体可能成为理想的“第五纵队”,时机成熟时就会发动起义,接应邻国敌对力量的入侵。两伊战争期间,伊拉克逊尼派政权的这种恐惧就达到了顶点。另一方面,流亡海外的受迫害宗教团体的政治活动也可能危及母国安全,他们甚至会被所在国的政府及情报部门利用或操纵。
第四,该书提出了建立宗教与国家安全和谐关系的构想。作者指出,在探讨宗教自由与国家安全概念时,必须把“有约束的自由”看作是社会政治生活中一个必要前提。以美国为例,宗教自由的内涵是非常清楚的,一是承认个体决定自己与上帝关系的基本权利,二是限制国家和政府干预这种关系的权力。从国家安全角度看,国家虽无权干涉个体与上帝交流(或不交流)的权利,却有权限制宗教行为,尤其是有权确保个人在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时不会危害到他人的自由权利。
因此,要想建立健康、和谐、稳定的公民社会,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值得认真思考。(1)提倡宗教自由。宗教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权,国家可以通过推行宗教自由政策争取到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忠诚,人们很难背叛一个把民众利益时刻牢记于心的政府。从这一点讲,宗教自由政策可以增强国家安全。(2)建立共同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应建立在司法公正、普遍的价值观和自然法则基础上。政府在行使管理权时应遵循这种共同的价值观,用统一标准对待自己的人民,对待少数民族和宗教少数派更应如此。(3)建立互信和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理念。国家尤其是国家安全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而宗教信仰者在传播超自然价值观时也要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精神需要与现实政治必须实现链接,互信和共同负责的理念不能仅停留在“陈词滥调”层面,应该成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共同的日常实用语言。(4)建立负责任政府。政府应严格贯彻“有约束的自由”政策,不能诉诸武断和偏执的手段。只要不采取打压措施,宗教信仰者的破坏性“反弹”潜力就会被消除。列宁的首任宗教部长曾说过,“宗教就像一根钉子,被打得越重,钻得就越深”。(5)承认并尊重人类社会的多样性现实。充满纷争的世界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令人不安的现实: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容易,因为我们自己身上有明显不同于他人之处,如宗教和种族。以牺牲一部分人利益为代价去优待另一部分人,其后果必然是造成社会不稳定。对于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必须要采取尊重和宽容态度,理解自己的信仰并尊重他人的信仰是对国家安全的最大贡献。在一个尊多样性为美德的社会里,宗教自由与国家安全会得到极大促进。因此,尊重社会多样性不能仅仅停留在政治口号上,因为它毕竟是一个攸关国家安全的严肃问题。
总之,《宗教与安全》一书从安全、外交、冲突解决、人权、神学和历史等不同角度深入透视了宗教因素与国家安全的内在联系,并就构筑可持续的内部安全环境问题提出了颇具参考价值的见解,值得关注和研究此方面问题的人士一读。(信息来源:中国佛教制度研究中心)
编辑: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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