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中国人民大学接连举办了4项有关宗教实证研究的学术活动,分别是宗教实证研究课题申请答辩会、第7届宗教社会科学年会、宗教问卷调查可行性评估会和正在进行的第7届中美欧暑期宗教学高级研讨班。在这一系列密集的学术活动中,笔者体会到目前对于正在兴起的宗教实证研究,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态度,依据他们对于宗教的同情程度,大致可以分为4种。
第一种态度,是将宗教看做社会的负面因素,认为宗教的发展需要遏制。持这一态度的学者的基本研究方法是,在一定人群中做一些问卷调查,在对调查数据做出分析后,探讨宗教发展或“宗教热”的原因,最后建言献策,讨论如何遏制宗教的发展。
第二种态度,是所谓的宗教民族志,即调查者深入到所研究的对象中,生活12至18个月,体会宗教徒的生活与信仰逻辑,白描所见所闻,不强调理论概括,也不做价值判断。持这一态度的学者,有时会强调“怀疑”精神,他们对于宗教徒的叙述,不贸然相信,而是比较注重其言辞背后的实际行为。
第三种态度,是所谓的宗教社会学,持这一态度的学者比较强调宗教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因果联系,并由此概括出一些具有普遍性的命题。例如宗教信仰与经济发展、宗教与民主化、宗教与婚姻、宗教与健康的关系等等。这一研究方法得出的数据,对于宗教而言,有些是正面的,有些是负面的,由此产生的对宗教的态度也有所不同。例如马克斯·韦伯探讨基督教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对于基督教新教伦理有颇多肯定;也有人专门研究宗教与暴力、战争的关系,因而得出某些宗教和教派是暴力和战争产生的根源的观点。
最后,还有一种态度,是所谓的教会的社会学,即从维护教会发展的立场出发,用社会学方法探讨宗教发展的逻辑,进而为教会发展出谋划策。在这种态度下进行的宗教实证研究,是为宗教发展服务的,因此注重阐述宗教的正面价值,而对于宗教中存在的消极方面,则多采取视而不见或有意回避的态度。
在目前的宗教实证研究团队中,采取第二种态度的学者最为鲜见。或许是长期价值观教育的结果,中国学者在研究宗教问题时,很少能采取超然的态度与立场。此外,民族志研究要求研究者至少要有一年以上的时间与研究对象生活在一起,这对于很多学者而言也是一个很难达到的门槛。
近年来,持第一种态度的人在学术界逐步减少。在当代中国语境下,对宗教持较为严厉的批判态度,似乎总体上与社会的发展要求有些不符。
最后一种态度,是为宗教发展而进行的实证研究,可以说是“护教的”。最近的一个研究表明,在美国,凡由宗教背景的基金会支持的宗教学术研究,对宗教价值的正面肯定高达9成以上;而由国家或非宗教背景的基金会支持的宗教学术研究,对宗教的正面价值的肯定,则不足一半。“态度”对研究结论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一般说来,在学术界占主流的研究态度,还是第3种,也就是所谓的宗教社会学进路,尽量以客观立场研究宗教与社会的关系。不过,真正的客观总是难以实现。在最近30年来的中国宗教研究中,中国学者对宗教更多地采取了同情的立场,认为中国社会是需要宗教的,而宗教在中国社会是弱势的、薄弱的、需要发展的,因此较多地阐发宗教的积极价值。在人文学的宗教研究中,甚至由此出现了一个专有名词,叫“文化基督徒”,即不是基督徒的学者,其所写所说却都在弘扬基督教的精神。延展开来,人们发现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在各个大学和研究所,都有类似的“文化佛教徒”、“文化儒教徒”等等,他们一起广义地被称为“文化宗教徒”。
“文化宗教徒”在学术界的出现是一个历史现象。在很多时候,笔者个人也比较倾向于这种态度。只有随着中国宗教自由程度的提高和宗教丰富性的充分展现,对于宗教消极方面的批判,才会在学术界越来越充分地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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