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蛇引恐慌
放生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文明进步的觉醒,只是,很多时候意识的觉醒并不代表已掌握了正确实践的路径。无论是出于动物保护的诉求,还是对环境保护的追求,放生都需要尊重自然、尊重他人、尊重法律,而不能为了满足个人的某种诉求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虽然精致得看似文明与道义。
放生主要体现在对生命尊严的维护,同时对物种保护和环境保护也有积极意义。当大规模放生既对动物生命尊严无益,甚至暗藏了一条滥捕和非法买卖的利益链,又给区域内自然生态及当地民众带来压力与恐慌,这种善意就会大打折扣。由此不难得出:我们固然需要社会的良善,但任何良善之举都必须观照社会与自然的需要,否则,以个人意志出发的良善就很可能变成“伪善”。
6月1日,十余名北京客在河北兴隆县苗耳村村边,将数千条蛇放生野外,长蛇横行并爬进村民家中,一度在当地引起恐慌,能出动的男劳力全部上阵打蛇。经兴隆县林业公安部门协调,放生客向村民赔偿4万余元。
这似乎已不是什么新闻,某今年5月底,多名石家庄市民赶往市郊鹿泉市上寨乡常河村,将千余条蛇放生,结果蛇或被当地村民打死或不适而亡……放生一再变成“放死”。
从法律的视角观察,《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对跨地区放生野生动物有明确规定,擅自将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于野外,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而从现实层面看,无序放生一方面会诱发对野生动物的滥捕和非法买卖;另一方面,放生的动物如果属于外来物种,生存下去的可能性很小,对当地物种也会造成伤害,甚至带来生态灾难。
人与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大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发展方向。放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促进和推动这种和谐相处的关系。但在放生一再变成“放死”的事件中,表现出的却是以人的意志为中心的相处关系,虽然这种意志的出发点或许是善意的,而结果往往会事与愿违——既非野生动物的生存之道,也不被某个局域的自然生态所接受。
蛇可以放生吗?
“放生”一词出于大乘佛经,盛行于中国,也流行于日本、韩国、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动是佛教徙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轮回生死的因果观念,提倡救济众生。
佛教提倡放生,源于《梵网经》所列四十八种轻戒中第二十“不行放救戒”:“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故常行放生, 生生受生常住之法”。即佛子应以慈心行放生之业。因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世世皆由彼受生,故六道众生悉是我父母;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印度曾经有位信奉外道的国王,名叫"车金",他喜欢食用新鲜温热的血肉,从而宰杀了数以万计的生命。后来,堕生在地狱,受到各种痛 苦。长者阿难向佛陀禀告了这一情形。佛陀说那是喜食血肉而屠杀了许多生命的果报。之后,阿难专门为此放了许多生命,使此人从恶趣的苦难中解脱了。
“在西藏个人养蛇有法律依据吗?“被收养的那条蛇现在状况怎么样?收养人都喂它什么呀?”“我们再遇到蛇应该如何处置?”4日,拉萨晚报以《这条蛇目前暂被市民“收养”》为题,报道了拉萨市居民周杰暂时收养了北郊附近发现的蛇后,不少热心读者打进拉萨晚报热线,咨询他们所关注的问题。
带着读者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我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该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我区蛇一般均是有保护级别的,因此发现蛇后不能对其进行伤害,但也不能简单地放生了事。因为如是毒蛇,会留下安全隐患;如该蛇种分布地不在我区,放生后也很难存活。
另外,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应该将其送到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等相关部门,鉴别是本地蛇还是外地蛇,如是本地蛇类,还需鉴定其保护级别,然后经过做标签等处理后进行放生,如是外地蛇种,则有可能是附近餐厅里跑出来的,需送归其原分布地进行放生。另外,如市民有发现此类野味餐厅,可向森林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我区禁止个人或单位饲养蛇,但像周杰这种暂时收养蛇的行为属特殊情况。值得表扬”该工作人员说,如果收养蛇且找不到活物给蛇做食物,可以先喂其生鸡蛋。另外,每天最好让蛇晒会太阳,这样会更有利于它的生长。
冬天可以放生蛇吗?
不要放生,这个天一定会冻死的。它来不及找地方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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